《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播证”。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34号令)规定,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企业都应取得这个证书。具体讲就是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者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都需要取得这个证书
我们具体看下这个证书怎么办理及在申办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主体为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
2.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工作场所;
4.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二.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原件);
2.*新的章程(须从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加盖工商部门调档查询章)
3.三名广播相关专业人员的材料
4.法人及股东材料
5.地址材料